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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财政应返还额度 新工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作者: 会计司 来源: 财政部


资产类 121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 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县级以上工会年终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 本科目应当设置“12101 财政直接支付” 、 “12102 财政授权支付” 两个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三、 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一) 财政直接支付。

年末, 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记本科目( 财政直接支付) ,

 贷记“政府补助收入” 科目。


工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支付款项时, 

借记“维权支出” 、 “行政支出” 、 “资本性支出” 等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贷记本科目( 财政直接支付) 。


( 二) 财政授权支付。

年末, 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 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科目。 下年初, 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 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县级以上工会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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